乙肝病原攜帶者可以錄用為公務員
2009-02-20 09:10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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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天臺人才網 作者:天臺人才網
對于社會高度關注的乙肝病原攜帶者的報考問題,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》作出了明確規定:凡是乙肝病原攜帶者,經檢查排除肝炎的,屬于合格。
這一消息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、國家公務員局副局長楊士秋18日在中國政府網接受專訪時表示的。他說,公平公正是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生命線。“我們除了在筆試、面試等環節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確保公平公正外,在體檢、考察等環節,都采取措施進行規范。”
“為規范體檢工作,我們與衛生部聯合下發了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》,要求招錄機關嚴格執行標準,測查考生是否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。”楊士秋表示,對合格的考生,招錄機關不得超出標準隨意淘汰考生。
“此外,我們還加大了對體檢過程中違紀行為的處理力度,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、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、瀆職失職,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,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。”楊士秋說,對于在體檢過程中,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,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。
這一消息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、國家公務員局副局長楊士秋18日在中國政府網接受專訪時表示的。他說,公平公正是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生命線。“我們除了在筆試、面試等環節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確保公平公正外,在體檢、考察等環節,都采取措施進行規范。”
“為規范體檢工作,我們與衛生部聯合下發了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》,要求招錄機關嚴格執行標準,測查考生是否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。”楊士秋表示,對合格的考生,招錄機關不得超出標準隨意淘汰考生。
“此外,我們還加大了對體檢過程中違紀行為的處理力度,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、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、瀆職失職,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,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。”楊士秋說,對于在體檢過程中,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,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。